关于做好2026-202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6-08-13      访问次数: 10

各学部:

为认真做好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切实保证国家和学院的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精准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现将我院2026-202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我院在籍全日制本科生。

二、认定档次和比例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根据其困难程度分为特别困难、比较困难、一般困难三级。结合各学部学生实际情况进行认定,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学生总数的20%,其中特殊困难学生所占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学部总人数的5%。

三、认定程序和时间

(一)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机构

1.建立学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

各学部成立学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由学部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担任组长,辅导员、学生代表等担任成员,负责认定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审核,学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成员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学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名单提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

2.成立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民主评议小组

班级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民主评议小组负责民主评议工作,由班长、团支书等主要学生干部(党员)、宿舍长和普通同学组成,设组长一名,小组成员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人员配置时要考虑宿舍间的平衡,所选学生代表能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人数不少于全班人数的30%。班级民主评议小组成立后,其成员名单应在班级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

(二)组织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1.工作要求及组织申请

学生在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时,各学部学生工作办公室要高度重视,严格落实,做好诚信教育,确保学生填写信息真实准确,力求做到精准认定。辅导员要认真学习相关文件政策,不仅要向学生讲清困难认定工作的意义、程序,还要指导学生如实填写并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2.学生申请

学生通过微信公众号“江苏学生资助”中的“江苏省学生资助申请平台”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学生本人如实填报信息,并承诺所填写资料真实准确。

所有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本人需提交《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纸质表,并承诺所填写资料真实准确。

3.班级评议

班级评议小组根据学生申请情况,结合其日常消费行为以及影响其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情况,认真进行评议,并提供拟认定的每一位贫困学生评测结果的书面说明,交至学部认定工作组备案。班级民主评议结束,初步提出本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报学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审核。

注:2026年转本新生与普高新生无需班级评议。

4.辅导员评议

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过程中,辅导员须对申请学生进行谈话,并做好谈话记录,做到“家访”后认定,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访100%全覆盖

5.学部审核及公示

各学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全面审核班级民主评议小组申报的初步评议结果,如有异议,应在征得班级民主评议小组意见后予以更正。无异议后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等级在尊重学生个人隐私的情况下以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学部学生工作办公室将本学部拟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相关材料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并在“江苏省学生资助申请平台”提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报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

6.学院审核及公示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审核后报院学生资助工作小组审批,最终确定认定结果,在全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按要求将认定结果录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和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

四、注意事项

(一)认定过程中应尊重和保护学生隐私,严禁让学生当众诉苦、互相比困;公示时严禁涉及学生个人敏感信息及隐私,公示期结束应及时去除信息。

(二)辅导员要深入到学生当中,了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学习等方面情况。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不定期地随机抽取一定比例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信件、实地走访、电话、一卡通消费情况等形式进行核实。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核实,取消资助资格,并收回资助资金。情节严重的,学院将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为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的公平公正,学院设监督电话0518-80689786,接受全院师生的监督。

(三)各学部学生工作办公室务必高度重视,坚持实事求是原则,规范工作程序,严把材料审核关,确保认定过程公平、公正,认定结果及相关佐证材料真实、准确、无误。

五、材料报送

(一)时间:老生     9月1811:00前

      新生     9月2811:00前

(二)纸质材料:1.学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书面总结,对本次认定工作整体开展情况、经验做法以及学生反响等进行总结。此外,对班级认定比例高于20%的情况进行详细说明,加盖学部学生工作办公室公章。2.附件1,按汇总表名单顺序排序。

(三)电子材料:学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书面总结,附件3-6(Excel形式)发送至邮箱:kdxgczz@njmu.edu.cn

  附件1.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docx

     2.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班级评议小组评分细则.docx

     3.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2026-202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汇总表.docx

     4.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2026-202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统计表.docx

     5.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2026-202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docx

     6.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2026-2027学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档案.docx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学生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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