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学生工作办公室:
根据《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办法(修订)》、《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定细则及管理办法(修订)》文件,为做好2020-2021学年奖学金评定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度安排
时间 | 内容 | 负责单位 |
9月中旬 | 组织学习各类奖学金评定条例,成立学生综合素质测评领导小组,进行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初评,公示优秀学生奖学金初评结果,接受监督。 | 各学部学生工作办公室 |
9月26日 | 上报优秀学生奖学金初评结果。 | 各学部学生工作办公室 |
10-11月 | 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各类奖学金获得者,公示、发文和表彰。 | 学工处、各学部学生工作办公室 |
二、评比指标
学部 | 获一等奖 人数(4%) | 获二等奖 人数(8%) | 获三等奖 人数(12%) | 获单项奖 人数(15%) |
临床医学部 | 74 | 148 | 222 | 277 |
护理学部 | 66 | 132 | 198 | 248 |
药学部 | 32 | 63 | 95 | 119 |
医学技术学部 | 29 | 58 | 87 | 109 |
康复医学部 | 16 | 32 | 48 | 60 |
人文与管理学部 | 12 | 24 | 36 | 45 |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部 | 16 | 32 | 48 | 61 |
理学部 | 4 | 7 | 11 | 14 |
外国语学部 | 5 | 10 | 15 | 19 |
三、相关说明
1.获各类各级奖学金的学生,奖学金荣誉称号可以兼得,奖金取最高金额,不累计。
2.综合素质加减分为2020-2021学年。
3.学生综合素质评定按照2020版《学生手册》执行。
4.各学部学生工作办公室在进行综合素质评价时,可根据本学部具体情况设定其他评定项,评定前须在全院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执行,并报学生工作处备案。累计加分不得超过5分。
5.2020-2021学年南京医科大学交换生的奖学金评定另行通知。
四、材料提交
1.9月18日前上报学部学生综合素质测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学部综合素质其他评定项评价细则,并加盖学部学生工作办公室公章。
2.9月26日前上报学部优秀学生奖学金初评结果。
3.如有疑问,请联系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芮老师,电话:0518-80689569,办公地址:8栋学生公寓112室。
附件:
1.2020-2021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得者名单.docx
2.2020-2021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奖比例.docx
3.2020-2021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表.docx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学生工作处
2021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