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6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6-05-20      访问次数: 13

各学部:

为表彰毕业生中的先进典型,鼓励我院学生奋发进取、全面发展,根据《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学生荣誉称号评定条件及管理办法》要求,现组织开展2026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院2026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二)有良好道德修养;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秀;关心集体,热心为同学服务。

1.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在校期间(实习除外)年年荣获学院颁发的优秀学生三等以上(含三等)奖学金或年年被评为院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

2.专转本学生:主要课程平均学分绩点达3.5以上(含3.5),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在校期间(实习除外)荣获学院颁发的优秀学生三等以上(含三等)奖学金或被评为院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

(三)坚持体育锻炼,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身体健康。

(四)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纪律处分。

(五)必修课和限制性选修课成绩无不及格,毕业论文(设计)、毕业实习主要课程以及毕业技能考核成绩在良好以上(含良好)。

(六)破格评选条件:凡已被录取为硕士研究生的同学,或已通过“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西藏、新疆定向专招等基层项目就业的同学,可在满足(一)、(三)、(四)、(五)条件的基础上申请破格评选。其中,如在校期间曾受处分,但评选时纪律处分已解除的学生,可由学部学生工作办公室推荐参加评选

(七)获评同学如未能在毕业当年的7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或学位证,则自动取消优秀毕业生获评资格。

三、评选流程

(一)按照自愿原则,由有参评意愿的毕业生填写《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申请表》(附件1)上交至分管辅导员,各学部学生工作办公室对申请学生进行资格初审并提出推荐意见,经学部公示无异议后,将有关材料报送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学生工作处组织审核后进行全院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院发文表彰,授予荣誉称号。

四、时间安排

(一)请各学部于610日上午11:00前将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发邮箱:kdxgczz@njmu.edu.cn 申请表和汇总表纸质版统一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5509-4

(二)申请破格学生需以学部为单位统一提交相应证明材料,提交方式及截止时间同上。

 

附件:1.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2026届优秀毕业生评选申请表.docx

2.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2026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汇总表.docx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学生工作处

                                                     2026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