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级兼职班主任选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9-06      访问次数: 2214

进一步贯彻落实“三全育人”教育理念切实发挥育人实效,决定继续开展2021级兼职班主任聘任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聘任条件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意见》(教社政〔2005〕2号)关于“班主任应从思想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奉献精神强的教师特别是中青年教师中选聘,原则上应具备相关学科专业背景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的总体要求,我院兼职班主任的聘任范围为学院青年教职工,基本条件如下:
    1.具有较强的思想政治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忠诚党的教育事业。
    2.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善于把指导学生的专业学习同思想政治教育及管理有效结合。熟悉学院学生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3.热爱学生工作,为人师表,作风正派,工作踏实,身体健康,精力充沛,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

4.中共党员优先。 

二、聘任办法
    1.聘任兼职班主任带班对象2021新生班级附件1)。
    2.兼职班主任的选聘由符合条件的教职工918日前向相关学部提出书面申请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兼职班主任申请表附件2相关学部结合班级实际情况,根据聘任条件择优录取,每个班级选聘1名兼职班主任

相关学部924前将《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兼职班主任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盖章报学生工作处学生教育管理办公室,8公寓112办公室,电子版发邮kdgqq@njmu.edu.cn待公示后发文聘任。

三、管理与考核

1.各学部负责对兼职班主任工作安排与日常管理,可参考《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兼职班主任管理办法(试行)》,也可在此基础上结合学部实际,制定本学部兼职班主任管理规(需报学生工作处备案)。

2.兼职班主任考核由学生工作处牵头组织,学部参与具体实施兼职班主任聘期为一年,期满考核,具体办法见《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兼职班主任管理办法(试行)》或各学部拟定的兼职班主任管理规考核分优秀合格和不合格,其中优秀不超过年度聘任的20%。

3.按照考核等级发放津贴,考核优秀的兼职班主任予以适当奖励,不合格者不发放津贴,考核合格后由学生工作处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管琪琪,学生工作处学生教育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518-80689569 

 

附件:1.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2021级班级一览表

        2.《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兼职班主表》                  

        3.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2021级兼职班主任汇总表

附件1.docx 
     附件2.docx
     附件3.docx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学生工作处

                     202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