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三全育人”教育理念,切实发挥育人实效,决定继续开展2021级兼职班主任聘任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聘任条件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意见》(教社政〔2005〕2号)关于“班主任应从思想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奉献精神强的教师特别是中青年教师中选聘,原则上应具备相关学科专业背景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的总体要求,我院兼职班主任的聘任范围为学院青年教职工,基本条件如下:
1.具有较强的思想政治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忠诚党的教育事业。
2.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善于把指导学生的专业学习同思想政治教育及管理有效结合。熟悉学院学生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3.热爱学生工作,为人师表,作风正派,工作踏实,身体健康,精力充沛,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
4.中共党员优先。
二、聘任办法
1.聘任兼职班主任带班对象:2021级新生班级(附件1)。
2.兼职班主任的选聘由符合条件的教职工于9月18日前向相关学部提出书面申请《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兼职班主任申请表》(附件2),相关学部结合班级实际情况,根据聘任条件择优录取,每个班级选聘1名兼职班主任。
请相关学部于9月24日前将《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兼职班主任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盖章报学生工作处学生教育管理办公室,8栋公寓112办公室,电子版发邮kdgqq@njmu.edu.cn,待公示后发文聘任。
三、管理与考核
1.各学部负责对兼职班主任工作安排与日常管理,可参考《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兼职班主任管理办法(试行)》,也可在此基础上结合学部实际,制定本学部兼职班主任管理规定(需报学生工作处备案)。
2.兼职班主任的考核由学生工作处牵头组织,各学部参与具体实施。兼职班主任聘期为一年,期满考核,具体办法见《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兼职班主任管理办法(试行)》或各学部拟定的兼职班主任管理规定。考核分优秀、合格和不合格,其中优秀不超过年度聘任的20%。
3.按照考核等级发放津贴,考核优秀的兼职班主任予以适当奖励,不合格者不发放津贴,考核合格后由学生工作处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管琪琪,学生工作处学生教育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518-80689569。
附件:1.《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2021级班级一览表》
2.《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兼职班主表》
3.《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2021级兼职班主任汇总表》
附件1.docx
附件2.docx
附件3.docx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学生工作处
2021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