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0-2021学年勤工助学“自强之星”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4-27      访问次数: 2663

学部学生工作办公室、勤工助学用人单位:

为进一步发挥勤工助学育人功能,表彰优秀,树立典范,激励广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自立自强,调动勤工助学学生的工作积极性,2020-2021学年我院继续开展“自强之星”评选活动。现将评比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获奖比例

参加勤工助学工作满一年且目前在岗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奖人数不超过参加工作总人数5%。

二、评选标准

1.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严格遵守校纪校规;

2.品德优良,在勤工助学学生中有很好的表率作用;

3.家庭经济困难,奋发向上,具有自强不息的精神;

4.在勤工助学岗位上认真负责,积极主动,吃苦耐劳,有较强的工作能力,能出色完成用工单位交办的工作;

5.学习成绩优秀,评审学年内无不及格现象,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所有申报材料必须真实。

同等条件下,在工作中不忘学习,能获得相关的知识,实现自身成长学生;在工作中特别认真负责,发挥重要作用,得到所在单位老师认可学生;在工作中能发挥主动性和主体性,能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对所在单位有益的学生,可优先考虑

三、工作流程

1.报名:4月26——58日。报名分为用工老师推荐和个人申请两种方式,所有申请者须认真填写《勤工助学“自强之星”申报表》,同时准备800字左右个人工作总结(第一人称)。勤工助学岗位指导老师填写《勤工助学“自强之星”推荐》推荐同学参评。

2.审核5月中旬由学生工作处资助管理中心组织对申报者进行资格审核。

3.评审:5月底,由学生资助工作小组进行评审。考评指标含“在岗时长”、“学习成绩”、“考勤情况”、“工作评价”等。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对通过资格审核的同学组织答辩,答辩结果在全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

3.表彰:学院将对获奖者授予“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勤工助学自强之星”荣誉称号并颁发助学金1000元/人。

 

附件:1.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勤工助学“自强之星”申报表.docx

      2.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勤工助学“自强之星”推荐表.docx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学生工作处

                                         20214月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