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学生工作办公室:
为激励我院学生在课内外积极培养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激发学生个体特长和个性发展,现根据《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创新奖学金评比细则(修订)》要求,组织开展2018—2019学年创新奖学金评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评选范围
一、评选对象:我院创新能力突出的在校本科生。
二、所获荣誉、出版刊物、获得专利等时间段为2018-2019学年(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
三、申请条件详见《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创新奖学金评比细则(修订)》(附件1)。
四、评选时间安排
(一)学生个人或团队(由团队负责人或组长一人申报,重复申报视为无效)申报,将相关证明材料上交系、部审核(用大信封装,封面注明系、部、专业、姓名、学号、证明材料清单),并填写《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创新奖学金汇总表》(附件3)。
注:证明材料包括(原件审核后返还本人)
1.论文:公开发表的论文封面、目录、论文全文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科研、创新奖励:提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竞赛获奖:提交获奖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二)系、部审核学生提交证明材料,经公示后提交学生工作处审核,并将相关证明材料一并提交学生工作处。
(三)学生工作处审核、组织答辩、公示。对于论文被SCI、EI、ISTP收录的学生和在国内中文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的学生,需参加学生工作处组织的答辩。具体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请各系、部认真审核材料,系、部上报截止时间为11月11日,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特此通知。
附件1: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创新奖学金评比细则(修订).docx
附件2:提交证明材料说明.docx
附件3: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2018-2019学年创新奖学金申报汇总表.docx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学生工作处
2019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