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9-06      访问次数: 4910


各系、部学生工作办公室:

根据《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办法(修订)》、《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定细则及管理办法(修订)》文件,为做好2018—2019学年奖学金评定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度安排

时间

内容

负责单位

9月中旬

组织学习各类奖学金评定条例,成立学生综合素质测评领导小组,进行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初评,公示优秀学生奖学金初评结果,接受监督。

各系、部学工办

9月21日

上报各类奖学金初评结果。

各系、部学工办

10月

上报荣誉称号初评结果。

各系、部学工办

10-11月

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各类奖学金、荣誉称号获得者,公示、发文和表彰。

学工处、各系、部学工办

 

 

二、评比指标

系、部

获一等奖

人数(4%)

获二等奖

人数(8%)

获三等奖

人数(12%)

获单项奖

人数(15%)

临床医学部

59

117

176

220

医学技术学部

24

48

72

90

康复医学学部

12

23

35

44

理学部(含外)

5

10

15

19

药学部

21

42

63

79

护理学系

51

102

153

191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系

10

21

31

39

人文与管理学系

9

18

27

33

三、相关说明

1.获各类各级奖学金的学生,奖学金荣誉称号可以兼得,奖金取最高金额,不累计。

2.综合素质加减分为2018—2019学年。

3.荣誉称号等评定要求另行通知。

4.今年评定奖学金参照《关于2018年〈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定细则及管理办法〉的补充说明》(南医大康学〔2018〕57号)文件要求执行。

5.学生综合素质评定按照2018版《学生手册》执行。

6.各系、部在进行综合素质评价时,可根据本系、部具体情况设定其他评定项,评定前在全院范围内公示通过,并报学生工作处备案。累计加分不得超过5分。

7.2018-2019学年南京医科大学交换生的奖学金在南京医科大学评定。

四、材料提交

1.9月10日前上报系、部学生综合素质测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系、部综合素质其他评定项评价细则,并加盖系、部公章。

2.9月21日前上报系、部各类奖学金初评结果。

3.如有疑问,请联系芮老师,电话:80689569,办公地址:8栋学生公寓112室。

 

附件1:2018-2019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得者名单.docx

附件2:2018-2019学年等级奖学金获奖比例.docx

附件3:2018-2019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表.docx

南医大康学〔2018〕57号 关于2018年《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定细则及管理办法》的补充说明.pdf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学生工作处

                                               20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