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2026级辅导员、承训部队全体教官、全体2026级参训学生:
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年学生军训工作的提示函》精神,切实做好我院2026级学生军训期间各项组织保障和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军训安全、有序、规范开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压实组织责任,健全统筹协调机制
学院军训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军训工作。军训工作办公室负责训练组织、宣传和后勤保障等工作,军训安全工作办公室负责参训学生各项安全保障工作,两个办公室按职责分工,健全安全应急和风险评估机制,加强各环节推演和督促检查,确保安全管理责任层层压实。
各学部要落实军训工作主体责任,学部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人应定期到本学部训练现场巡查,主动帮助解决承训教官和参训学生遇到的实际困难。各连队政治指导员(2026级辅导员)为白天各连队值班老师,须全程参训、跟连活动,按规定着装,做好表率。
军训期间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军训工作办公室统一编排白天值班表,分上午、下午两个班次,值班辅导员在田径场值守,负责训练现场巡查、情况报告和突发情况先期处置;夜班18:00—次日8:00与学院学工总值班合并执行,值班地点为16栋517室,值班电话86868054。值班人员应按时到岗,做好值班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需要说明的是,值班表只确定训练现场的值守班次,不改变各跟训辅导员对本连队学生的跟训管理责任。未安排当日值班任务的辅导员,仍须随所在连队全程跟训,及时掌握本连队学生的训练状况和思想动态,不得以未排班为由脱岗离场。
二、坚持按纲施训,科学控制训练强度
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教学大纲》,落实军训作为必修课列入教学计划的要求。严禁以任何理由和方式调减、占用教学训练内容和时数,禁止随意调减训练内容、挤占训练时间,禁止违规组织“阅兵”和汇报表演。
操课时间按军训作息时间表执行,即上午8:00—11:00、下午14:30—17:30。课间通常每小时休息10—15分钟;战术训练、军体拳训练期间,休息时间由各营营长视情况确定。训练组织应因人施教、循序渐进,合理控制训练强度。
遇高温或雷雨天气,按以下要求调整训练安排:遇高温黄色预警天气(24小时内最高气温达到或超过35℃),室外训练安排在上午11:00前和下午15:00以后进行;遇24小时内最高气温达到或超过37℃或雷雨天气时,应立即停止室外训练。军训安全工作办公室应提前关注天气预报,及时调整训练计划。
三、强化过程管理,落实身心状况筛查
参训学生军训前均须完成体检,重点排查心血管等疾病。对体检发现的患有心血管等疾病、不宜参加训练的学生,应及时反馈军训安全工作办公室,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处理。
对身心不适宜参加训练的学生,按流程安排随训或免训: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学部学生工作办公室审核、军训办批准后,可减免不适宜参加的军训科目,但须跟训;服义务兵役退役学生免训。
训练过程中,跟训辅导员和承训教官应主动关注学生身心健康,对现场身体不适的学生,应及时安排休息、就医等。军训安全工作办公室应安排医务人员做好值守和巡诊,配齐药品设备,并与当地医院建立“绿色通道”,确保快速反应和处置。对经学院医务室工作人员诊断需短暂休息、短时间内不宜参加训练的学生,须在训练场跟训,视身体状况承担力所能及的服务性工作。
四、紧盯关键环节,分层落实防范要求
军训工作办公室、军训安全工作办公室要从严研判军训期间安全形势,重点关注极端天气、中暑及热射病预防、医疗保障、饮食卫生等关键环节,科学制定并落实各类工作预案。
对训练场地、训练设施器材等应持续做好日常检查,确保安全可靠,发现隐患立即整改。
全体参训学生要增强自我防护意识,注意饮食卫生和休息。规律作息、保证充足睡眠,不熬夜、不空腹参加训练;训练期间及时补水补盐,出现头晕、胸闷、恶心、乏力等身体不适,应主动向教官或辅导员报告,不得强撑硬扛;不购买食用流动摊贩和无证摊点的食品,不订购校外无资质外卖。
各跟训辅导员要把学生饮食、休息和健康状态作为日常跟训重点。每日训练前清点本连队人数、观察学生精神状态,深入宿舍提醒学生按时作息;训练中跟连巡查,重点关注体质较弱、有既往病史和近期休息不足的学生;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跟进处理,并做好与学生家长的沟通。
承训教官要科学施训、因人施教,合理把握训练与休息节奏。训练前带领学生充分热身,训练中主动观察学生状态,气温较高时段适当增加休息频次、缩短单次连续训练时间;发现学生体力不支或动作明显异常,应即令其停止训练并交辅导员处理,不得要求学生带病带伤坚持训练。
五、严格承训管理,维护良好军人形象
承训部队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坚决杜绝军训商业化、市场化行为,严格落实军训“十个严禁”要求。
现役、民兵教官着21式作训服,退役士兵教官不得穿现行军服,自觉维护良好军人形象。
承训官兵要坚持文明承训,对待参训学生热情、耐心、友善,既要认真负责,又要因人施教。纠正动作应文明规范,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得擅自进入异性学生宿舍,不得单独找异性学生谈心、辅导,遇有情况须交辅导员处理;不得将军装及标志服饰借予学生穿戴,不得私自收受学生礼物或私自聚会请吃,不得与学生乱拉老乡关系,严守政治纪律和军事秘密。承训官兵每天训练结束后统一返回相应住宿区,午休时间以休息为主,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准请假外出。
六、严守纪律规范,做好请销假管理
全体参训学生应严格遵守军训管理规定,按规定着装,仪容仪表整洁端庄,训练期间在校园规定区域内活动,服从管理、听从指挥,不得无故缺训,不得迟到早退。
学生因病或其他原因不能参训的,须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请假一天以内的,由军训连连长审批;请假一天以上两天以内(含两天)的,由连长、指导员签署意见后报营长审批;请假两天以上的,由连长、指导员和学生所在学部副主任(分管学生工作)签署意见后报军训办批准,病假另附相关证明材料。在校外医院治疗的学生,请假须提供县级以上医院病历复印件。
参训学生缺训时间达到实训时间1/3的,当年军训成绩为不合格,须在下一学年度入学学生军训时补训。各连队请假人数及其他情况,由指导员于每日17:00前汇总报军训办公室王枫老师。
七、注重育人成效,营造良好氛围
各营连要把习近平强军思想融入各训练环节,创新训练形式内容,广泛开展“比思想、比作风、比水平”活动,不断增强学生国防意识,弘扬爱国主义精神,推动学生军训育人内涵式发展。指导员应做好鼓舞连队士气和安全提醒工作,指导学生撰写军训心得,鼓励学生积极投稿。
军训宣传内容须经宣传组审核后归口发布。严控涉军现场私自拍摄或发布相关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将军训涉军影像资料对外传播。宣传组要及时关注和研判舆情风险,依法依规妥善处置各类舆情信息。
八、严格请示报告,畅通信息渠道
军训期间学生发生流行性疾病、意外伤害或其他突发情况,获悉情况后应第一时间与军训安全工作办公室、军训工作办公室、保卫处、辅导员、医务室取得联系,并立即向所在学部及军训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军训安全工作办公室、军训工作办公室应及时与承训部队沟通,将情况通知党委人民武装部,由党委人民武装部向分管院领导汇报,积极配合医院、保卫处做好学生的救治和事故处理工作。学生所在学部应及时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做好学生家长的接待和安抚工作。
学生突发事件的知情报告是全院师生员工的责任和义务。对迟报、漏报、瞒报、虚报重大学生突发事件的,对获悉学生突发事件发生而未及时到位进行处理的,学院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单位(岗位) | 联系电话 |
军训安全工作办公室 | 80689569 |
保卫处 | 80689893 |
门诊部 | 80689581 |
夜班值班电话 | 86868054 |
各学部、2026级辅导员、承训部队全体教官和全体参训同学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军训期间安全管理各项工作。军训期间,学院将适时组织督促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限期整改。
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年学生军训工作的提示函.pdf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
党委人民武装部
2026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