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7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6-08-28      访问次数: 10

各学部: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9198号)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就做好2027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领对象

我院2027届全日制非定向培养的毕业生,毕业学年内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截至申请日期尚未就业创业。同时毕业生在毕业学年存在下列困难情况之一:

(一)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二)来自零就业家庭,或农村零转移家庭;

(三)至毕业学年持续享受民政部门基本生活补贴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四)持证残疾人;

(五)毕业学年(2026-2027学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

(六)特困人员。

存在身份重叠的毕业生,只能按一种身份申请。

二、补贴额度

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发放标准为1500/人,且每人只可享受一次。

三、申领流程

符合条件的2027届毕业生通过“江苏省人社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或“江苏智慧人社”App申请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时间为9月1日—9月25日。

(一)江苏省人社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申请

1.学生注册并登录网办大厅,选择“个人办事”—“就业创业”—“就业补贴”—“求职创业补贴个人申报”。

2.学生填写申请内容,上传相关材料,完成后点击提交,等待学校和市人社审核。

(二)江苏智慧人社App申请

1.学生登录江苏智慧人社APP,选择“服务”—“就业创业”—“就业补贴”—“求职创业补贴个人申报”。

2.学生填写申请内容,上传相关材料,完成后点击提交,等待学校和市人社审核。

四、证明材料

(一)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1.省内户籍毕业生资格由系统自动比对,比对不通过的,不再补充上传材料。

2.省外户籍毕业生需提供以下两个材料中的一个即可:

(1)低保证:证件中应包含毕业生本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信息。有年检信息的,申请补贴时低保证仍处于有效期内;没有年检信息的,由县区级民政部门在原件上加盖公章,并下压落款时间,至申请日1个月内有效。

(2)低保证明:低保认定地县区级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明,证明需包含申请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公章下压落款时间,至申请日1个月内有效。

(二)来自零就业家庭,或农村零转移家庭

1.省内户籍毕业生资格由系统自动比对,比对不通过的,不再补充上传材料。

2.省外户籍毕业生需提供认定地县区级人社部门开具的零就业(零转移)家庭证明,须包含申请补贴学生的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公章下压落款时间,至申请日1个月内有效。

(三)至毕业学年持续享受民政部门基本生活补贴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1.省内户籍毕业生资格由系统自动比对,比对不通过的,不再补充上传材料。

2.省外户籍毕业生需提供县区级民政部门开具的孤儿或‌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证明,证明需包含申请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公章下压落款时间,至申请日1个月内有效。

(四)持证残疾人

1.残联部门发放的残疾人证(卡)。申请人为持证人,且证件处于有效期内。

2.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发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申请人为持证人,且证件处于有效期内。

(五)获得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合同。合同要素要求:申请人为借款人,贷款类型为国家助学贷款或生源地助学贷款。贷款年限为毕业学年或覆盖毕业学年。一贷多年的助学贷款申请人需提供毕业学年助学贷款银行受理证明、放款、到账记录证明的其中一项。

(六)特困人员

1.省内户籍毕业生资格由系统自动比对,比对不通过的,不再补充上传材料。

2.省外户籍毕业生需提供以下两个材料中的一个即可:

(1)民政部门发放的毕业生本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原件。有年检信息的,申请补贴时供养证仍处于有效期内;没有年检信息的,由县区级民政部门在原件上加盖公章,并下压落款时间,至申请日1个月内有效。

(2)特困证明:提供县区级民政部门开具的特困人员证明,证明需包含在保对象的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公章下压落款时间,至申请日1个月内有效。

五、发放途径

求职创业补贴将统一发放到毕业生的江苏省社会保障卡中,请大家申请补贴前,确认已申领了江苏省第三代社会保障卡,且已在发卡银行激活金融功能。

如非三代社保卡或未激活银行卡金融功能的,将会影响补贴发放。

没有江苏省社保卡的学生,请去相应银行网点办理,并开通金融功能。查询银行网点有三种渠道:

进入江苏智慧人社app—点击右下角“我的”—选择第一个“电子社保卡”—点击“为您推荐”右侧的“更多”按钮—选“社会保障卡”后点击“社保卡线下服务网点查询”。

支付宝首页上方搜“电子社保卡”—进入电子社保卡小程序—点击“为您推荐”右侧的“更多”按钮—选“社会保障卡”后点击“社保卡线下服务网点查询”。

登录http://jshrss.jiangsu.gov.cn/col/col74421/index.html网址查询。

六、审核流程

(一)学院对毕业生的申请补贴进行初审,上报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

(二)市人社局审核通过后,学院将拟确定的享受补贴人员名单及相关信息按要求在学院范围内公示。

(三)省财政厅根据审核通过的名单,将求职创业补贴存入毕业生个人账户。

请各学部高度重视,注意申报截止时间与相关申报规范,确保符合条件的2027届毕业生都能成功申请求职创业补贴。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学生工作处

                                        2026年8月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