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6年星光创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6-05-20      访问次数: 11

各学部:

为响应国家提出的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要求,进一步深化学院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提升学院人才培养质量,鼓励更多的学生积极进行创新思考和参与创业实践活动,着力培养具有较高创新意识、创业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的高素质创新型人才。根据《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星光创业奖学金评选办法》要求,现组织开展2026年星光创业奖学金评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标准

(一)我院全日制在读学生。

(二)历年申报且获得奖项的成果,不得重复申报;创新奖学金获奖项目不得参评创业奖学金。

(三)每年评选个人(团队)不超过3个,每人(团队)奖励1000元。

二、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勤奋学习,善于思考,积极实践,勇于创新,成绩突出;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院规章制度,严于自律、诚实守信、品格高尚,积极投身社会实践及美丽校园建设;

4.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

5.入学前启动或创办的项目不得参评。

(二)具体条件

具有创新创业精神、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在校期间创业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1.已独立或合伙注册公司,带动就业效果良好,在大学生自主创业者中有较强的引领作用,具有一定的知名度,给予个人或团队奖励。

2.创业项目在省级及以上优秀大学生(青年)创业项目评选中获奖,或获得政府资助、风险投资,给予个人或团队奖励。  

3.创业项目在省级及以上创业大赛中获奖,有明确的创业实施计划,给予个人或团队奖励。

三、评选程序

(一)由学生个人或团队(由团队负责人申报,重复申报视为无效)申报,填写《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星光创业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5000字以内创业团队或个人总结材料,相关证明材料(如:创业计划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等)一起上交学部学生工作办公室审核(用大信封装,封面注明学部、专业、姓名、学号、证明材料清单)。

(二)各学部学生工作办公室对申请学生进行资格初审并提出推荐意见,经学部公示无异议后将有关材料报送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三)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上报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复审,学生工作处组织公开答辩,答辩结果报学院创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最终评审确定,并在全院范围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后发文表彰。

四、注意事项

请各学部认真审核材料,于530日上午11:00前将相关材料以学部为单位统一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5509-4室,汇总表(附件2)发邮箱:kdxgczz@njmu.edu.cn,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1.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2026年星光创业奖学金申请表.docx

2.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2026年星光创业奖学金申请汇总表.docx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学生工作处

                                                   2026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