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部、各位同学:
根据《关于做好2025年交流生选拔工作的通知》(南医大康发〔2025〕28号)要求,经学生报名、各相关学部初审、各相关学部学生工作办公室汇总,现对申请2025年“交流生项目”学生的综合素质评分进行公示,具体内容见附件。
公示期:2025年4月22日-2025年4月24日(上午10:00)。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联系学生工作处思想政治教育办公室,联系电话:0518-80689790。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2025年“交流生项目”综合素质测评分.pdf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学生工作处
2025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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