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2024年择优选派学生到南京医科大学短期学习的通知》要求,经过学生报名,各相关学部初审,各相关学部学生工作办公室汇总,现对申请2024年“交流生项目”学生的综合素质评分进行公示,具体内容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4年5月7日-2024年5月9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联系学生工作处思想政治教育办公室,联系电话:0518-80689790。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2024年“交流生项目”综合素质测评分.pdf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学生工作处
2024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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