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打造学习型辅导员队伍,推动我院学生教育和管理工作经验分享、方法创新和知识创造,提升我院学生工作质量,现面向全院开展辅导员工作案例征集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我院专职辅导员
二、选题范围
围绕贯彻落实学生工作精细化、精准化、高效化的要求,针对大学生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释疑解惑和深度辅导,积极探索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党团和班级建设、学风建设、学生日常事务管理、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校园危机事件应对、职业规划与就业创业等方面的成功个案。
三、案例撰写要求
(一)主题鲜明。要紧密结合辅导员工作职责,紧扣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学生教育管理的各项工作任务和要求撰写案例,做到观点正确、措施具体、方法科学、特色鲜明、分析深刻。
(二)内容真实。采取一案一议的方式,案例的处理办法应具有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具有借鉴意义和推广价值。为保护隐私权,案例中涉及的学部、班级、姓名等信息可用化名,但应注明“化名”字样。案例须是辅导员亲身经历的典型个案,真实可信,不得杜撰和抄袭。
(三)文本规范。每篇案例字数控制在1500字以内,主要内容应包括:案例简介、案例定性分析、问题关键点、解决思路和实施办法、经验与启示。(撰写要求及样本详见附件1)。
(四)专家点评部分由各学部自行落实。点评专家应熟悉辅导员工作并在学生工作相关领域有一定研究,且应具有高级职称或担任副处及以上职务。
四、工作要求
(一)工作案例报送以学部为单位,各学部报送至少1-2篇工作案例。
(二)各学部所报送案例的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学部名称+辅导员工作案例”,并于2023年11月28日前,将工作案例及汇总表(附件1、2)电子版打包发送至学生工作处思想政治教育办公室邮箱kdxgcsz@njmu.edu.cn,纸质版交至学生工作处思想政治教育办公室(行政楼509-2)。
(三)学生工作处将组织专家对报送的辅导员工作案例进行遴选,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并择优推荐参加江苏省高校辅导员工作案例评选。
联系人:邵文新、董芳
联系电话:0518-80689790
关于征集高校辅导员工作案例的通知(苏高辅研﹝2023﹞5号).pdf
附件1.辅导员工作案例撰写要求及样本.docx
附件2.2023年江苏省高校辅导员工作案例汇总表.xlsx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学生工作处
2023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