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部、各位同学:
根据《关于2023年择优选派学生到南京医科大学短期学习的通知》要求,经过学生报名,各学部初审,各学部学生工作办公室汇总,现对申请2023年“交流生项目”同学的综合素质评分信息进行公示,具体信息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3年4月23日-25日(上午10:00),如对以下公示信息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联系学生工作处思想政治教育办公室,联系电话:0518-80689569。
申请2023年“交流生项目”同学的综合素质评分一览表.pdf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学生工作处
2023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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