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教党〔2018〕41 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学生心理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厅〔2021〕10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院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充分发挥学部心理育人职责,探索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有效方法和途径,构建和完善我院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服务体系。结合我院实际,经研究决定开展首批二级心理辅导站建设工作。相关建设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阶段
1.根据我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计划,2022年拟建设1-2个二级心理辅导站,具体建设标准见附件1。
2.请有意申报者于2022年3月18日下午5:00前将《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二级心理辅导站申报表》(附件2)纸质版交至8-111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inhaowen@njmu.edu.cn。
3.在申报的基础上,心理中心将组织专家进行评估,按照“成熟一个,建设一个”的原则确定二级心理辅导站建设单位,并给予专项建设经费。
如有疑问,请咨询殷老师,电话:0518-80689786。
附件1: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二级心理辅导站建设标准.docx
附件2: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二级心理辅导站申报表.doc
学生工作处大学生心理健康中心
2022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