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1年度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资助申请材料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9-13      访问次数: 2098

学部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度江苏省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工作已经开始,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及标准

(一)资助对象

1.2021年参军入伍的在校生;

2.2021年参军入伍的毕业生(包括应届、往届);

3.2021年退役复学生;

4.以往年份漏报的符合补偿代偿或相关资助条件的学生。

(二)资助标准

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

二、不同类别学生提交的申请表和材料各不同,请对应类别准备材料:

1.应征入伍毕业生、在校生

1)《应征入伍通知书》、《应征入伍批准书》复印件1份。

2)从网上报名系统导出并打印,经审核盖章后的《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原件2份。

2.退役复学生

1)《退役证书》复印件1份(需复印封面和内页)

(如该生退役时为士官身份,另外提供申请人的《应征入伍通知书》、《应征入伍批准书》复印件1份);

2)复学证明复印件1份;

3)从网上报名系统导出并打印,经审核盖章后的《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原件2份。

三、报送流程

1.初审阶段(20211020日前)

1)学生提交申请材料

应征报名的高校学生登录大学生征兵报名系统,按要求在线填写、打印《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提交至辅导员处。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需同时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复印件和本人签字的一次性偿还贷款计划书。

2)学院受理

学院对《申请表》中学生的资助资格、标准、金额等信息进行审核,加盖公章,一份留存,一份返还学生保存。

3)征兵部门审核

学生在征兵报名时将《申请表》交至入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学生通过征兵体检被批准入伍后,县级征兵办对《申请表》加盖公章并返还学生。(在学院所在地应征入伍的同学,由学院人民武装部统一前往征兵办公室审核、盖章,返还学生)

4)申请提交

学生将《申请表》原件和入伍通知书、入伍批准书复印件,提交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复核阶段(20211030日前)

学院在收到学生提交的《申请表》和《应征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复印件后,对各项内容进行复核、汇总。

3.公示报送(20211110日前)

经学院复核,对符合条件的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报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

四、申请表填表注意事项:

1.家长、学生本人在“大学生应征入伍网上报名平台”(网址为http://zbbm.chsi.com.cn)网站上填写资料并下载相应表格,交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确认无误后,到当地武装部盖章,并连同需准备的材料上交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如是地方入伍的,需拿表格到入伍地征兵办公室盖章(如果是毕业生入伍的还需到入伍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盖章)后将表格送(寄)回学院。

3.入伍通知书号,例如 :(2009)非农0004541、入伍批准书号,例如:(2009)苏字第030975号及退役证书号,例如:装退字第******号等须按要求格式准确填写。

4.申请表上的联系方式请一定留下长期有效的电话号码或手机号码;

5.留学生本人在校期间用的学费账户,银行账户必须长期有效,账户信息详细且无误。开户银行名称必须清楚到**支行(如:中国银行连云港巨龙路支行)。

6.补贴发放时间:按往年情况,补贴发放到学院的时间一般为来年9月,请耐心等待。补贴一旦到校,我院将立即开展发放工作,到时将会另行通知。

7.如有疑问请咨询:学生工作处 芮老师(0518-80689569)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学生工作处

                           2021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