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学生工作办公室:
为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管理工作,增强“全员育人”的实效性,了解辅导员助理工作情况,激发辅导员助理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根据《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辅导员助理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现对2020级辅导员助理进行考核,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1.辅导员评分(9月6日-9月10日)
辅导员助理按照工作职责与考核内容,认真总结一学年的工作,向各学部学生工作办公室提交书面总结(总结不少于600字)并进行班级现场述职,此外在辅导员助理个人总结与述职的基础上,各学部学生工作办公室相关辅导员对辅导员助理进行考核并填写《辅导员助理工作评分表(辅导员填写)》(附件2)。
2.学生评议(9月11日-9月13日)
各学部学生工作办公室组织辅导员助理所带班级依据考核指标进行评分,参与测评学生人数不得少于班级总人数2/3,学生评议分班委测评和普通学生评议测评,需认真填写《辅导员助理工作评分表(学生填写)》(附件3)并算出平均分,平均分以实际参与填表的学生为基数。
3.学生工作处测评(9月11日-9月15日)
请辅导员助理提供3分钟左右的PPT录屏工作总结汇报(视频画面呈现答辩人),于9月8日前发邮箱:kdgqq@njmu.edu.cn。文档命名:所带班级+姓名+班助考核,例如:20级临床1班张三班助考核 。同时,学工处参照辅导员助理参与处办工作情况,给予测评打分。
4.上报考核结果(9月17日前)
各学部学生工作办公室将辅导员评分与学生评分加权汇总,得出辅导员助理考核成绩(考核成绩=辅导员测评×0.4+班委测评×0.3+学生评议测评×0.2+学工处测评×0.1),并填写《辅导员助理考核成绩汇总表》(附件4),具体考核评优指标附后。附件4纸质盖章版交学生工作处学生教育管理办公室,电子版发至邮箱kdgqq@njmu.edn.cn。其中,附件2、3需学工办做好归档。
5.考核公示及表彰(9月25日前)
根据各学部学生工作办公室上报考核结果(具体评优指标见附件1),学生工作处统一对辅导员助理考核进行审核公示发文表彰。原则上“优秀辅导员助理”数不超过各学部聘任总数30%,按实比例折算不足1个评优名额的,请学部出具情况说明(含辅导员助理工作突出业绩500字左右,以及开展相关工作支撑材料)报学生工作处审批通过,方可进行考核评优认定。
二、其他说明
学院设立辅导员助理岗位津贴,由学生工作处统一核定,从学生勤工助学经费中支出发放。考核合格者津贴按100元/月,一学年按10个月发放;考核优秀且总成绩80分以上(含80分)者,另适当增加奖励津贴;其他特殊情况酌情发放。辅导员助理聘任期间,超过3个月不在学校的,且考核合格的,考核津贴按前面核算标准减半发放。
联系人:管老师,学生教育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518-80689569。
附件: 1.《2020级辅导员助理名单及考核评优指标数》
2.《辅导员助理工作评分表(辅导员填写)》
3.《辅导员助理工作评分表(学生填写)》
4.《辅导员助理考核结果汇总表》
附件1-附件4.docx
学生工作处
2021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