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学生工作办公室:
根据《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创新奖学金评定办法(2021年修订)》要求,结合我院毕业生实际,现组织开展2020-2021学年创新奖学金(毕业生)评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评选范围
一、评选对象:我院2021届毕业生。
二、所获荣誉、出版刊物、获得专利等时间段为2020-2021学年(2020年9月1日—2021年5月31日)。
三、申请条件详见《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创新奖学金评定办法(2021年修订)》(附件1)。
四、评选时间安排
(一)5月18日—5月25日学生个人或团队(由团队负责人或组长一人申报,重复申报视为无效)申报,将相关证明材料上交学部审核(用大信封装,封面注明学部、专业、姓名、学号、证明材料清单),并填写《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创新奖学金汇总表》(附件3)。
注:证明材料包括(原件审核后返还本人)
1.论文:公开发表的论文封面、目录、论文全文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科研、创新奖励:提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竞赛获奖:提交获奖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二)5月26日—5月31日,学部审核学生提交证明材料,经公示后提交学生工作处审核,并将相关证明材料一并提交学生工作处。
(三)6月1日—6月11日,学生工作处审核、组织答辩、公示。对于论文被SCI、EI、ISTP收录的学生和在国内中文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的学生,需参加学生工作处组织的答辩。具体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请各学部认真审核材料,学部上报截止时间为5月31日,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特此通知。
附件:
1.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创新奖学金评定办法(2021年修订).pdf
2.提交证明材料说明.pdf
3.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2020-2021学年创新奖学金(毕业生)申报汇总表.docx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学生工作处
2021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