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学生工作办公室:
本年度中国银行连云港分行与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共同继续设立“中康励志助学金”,以资助我院品学兼优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为贯彻落实好该项助学金的设立宗旨,做好我院2019-2020学年“中康励志助学金”的评选工作,根据《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中康励志助学金”实施办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条件
(一)奖励对象: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在籍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本科学生。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思想上进,为人诚实,作风正派;
2.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无不良生活习惯;
3.学习努力,成绩优秀,本学年获得三等奖学金及以上者;
4.富有责任感和正义感,热心社会公益活动。
二、奖励标准
资助对象为每人每学年2000元人民币。
三、指标分配
系、部 | 助学金名额(50人) |
临床医学部 | 12 |
医学技术学部 | 8 |
康复医学部 | 4 |
理学部(含英语) | 2 |
药学部 | 6 |
护理学系 | 15 |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系 | 2 |
人文与管理学系 | 1 |
四、评选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学生提出书面申请,并如实填写《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中康励志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同时获助学生需要写获助感言(1000字以上)。
(二)各系、部对申请学生进行资格初审并提出推荐意见,经系、部公示无异议后,将有关材料报送学院资助管理中心。
(三)学院资助管理中心组织学生资助工作小组对申报学生进行审核,评审结果将在全院公示3个工作日。
(四)获助学生名单报“中康励志助学金基金”管理委员会评议,确定最终名单后给予资助。
五、注意事项
(一)请各系、部老师指导申请学生认真填写申请表(照片可用学籍电子照),除签名外,其他内容可打印,并填写系、部初审意见,申请表正反打印。
(二)请各系、部组织上一学年获得中康励志助学金学生填写《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中康励志助学金学生成长情况汇报表》(附件2)及个人成长汇报总结。
(三)请各系、部于12月31日下午5:00前将汇总表、申请表、获助感言和成长情况汇报表(纸质和电子)以系、部为单位统一交院资助管理中心8栋学生公寓112室。
3.联系人:芮珏,电话:80689569。
附件1: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中康励志助学金申请表.docx
附件2: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中康励志助学金”学生成长情况汇报表(2018-2019学年).docx
附件3: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中康励志助学金申请汇总表.xlsx
附件4:获助感言格式要求.docx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学生工作处
2019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