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10-22      访问次数: 4824

各系、部学生工作办公室:

根据《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审实施细则》文件要求,现就做好评选工作要求如下:

一、国家助学金参评指标分配

系、部

国家助学金名额

国家助学金金额(万元)

临床医学部

231

38.115

医学技术学部

168

27.72

康复治疗学部

82

13.53

理学部(含英语)

43

7.095

药学部

129

21.285

护理学系

310

51.15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系

34

5.61

人文与管理学系

14

2.31

合计

1011

166.815

二、评审条件

1.资助对象: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包括全日制本科、专转本、五年一贯制专转本的学生)。

2.资助要求: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必须是经过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3.资助标准。2019年起,国家助学金的平均补助标准提高至每生每年3300元,具体标准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分2300、3300、4300元三档分两学期发放。

三、材料报送及注意事项

1.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和资助情况汇总表(电子和纸质)111日下午17:00之前,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11月7下午5:00之前完成系统录入。

2.各系部候选人报送前须在年级范围内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3.联系人:芮珏,电话:80689569。

四、加强领导

各系部要切实加强对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领导,认真指导学生合理使用助学金,引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正确面对困难,自立自强,勤奋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用优异的成绩回报国家。

 

附件1: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2018-2019学年).docx

附件2:2019-2020学年普通高校国家助学金资助学生情况汇总表.docx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学生工作处

2019年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