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学生工作办公室:
根据《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审实施细则》文件要求,现就做好评选工作要求如下:
一、国家助学金参评指标分配
系、部 | 国家助学金名额 | 国家助学金金额(万元) |
临床医学部 | 231 | 38.115 |
医学技术学部 | 168 | 27.72 |
康复治疗学部 | 82 | 13.53 |
理学部(含英语) | 43 | 7.095 |
药学部 | 129 | 21.285 |
护理学系 | 310 | 51.15 |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系 | 34 | 5.61 |
人文与管理学系 | 14 | 2.31 |
合计 | 1011 | 166.815 |
二、评审条件
1.资助对象: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包括全日制本科、专转本、五年一贯制专转本的学生)。
2.资助要求: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必须是经过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3.资助标准。2019年起,国家助学金的平均补助标准提高至每生每年3300元,具体标准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分2300、3300、4300元三档分两学期发放。
三、材料报送及注意事项
1.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和资助情况汇总表(电子和纸质)11月1日下午17:00之前,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11月7日下午5:00之前完成系统录入。
2.各系部候选人报送前须在年级范围内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3.联系人:芮珏,电话:80689569。
四、加强领导
各系部要切实加强对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领导,认真指导学生合理使用助学金,引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正确面对困难,自立自强,勤奋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用优异的成绩回报国家。
附件1: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2018-2019学年).docx
附件2:2019-2020学年普通高校国家助学金资助学生情况汇总表.docx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学生工作处
2019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