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先进典型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10-18      访问次数: 9482

各系、部学生工作办公室:

为落实市委“高校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中应发挥生力军作用”的指示,根据《关于在大中专院校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十百千万”工程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连委教办201917)文件精神,现就做好先进典型评选工作要求如下:

一、评审对象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所有在校学生及班集体(不含离校实习、见习学生及班集体)。

二、名额分配


市级、院级先进典型名额分配

荣誉等级

大学生先进集体

大学生文明馆舍

大学生文明之星

市级

1

16

160

院级

4

64

640

合计

5

80

800

   

各系部先进典型名额分配

系、部

大学生先进集体

大学生文明馆舍

大学生文明之星

临床医学部

2

24

240

护理学系

2

24

240

医学技术学部、药学部

2

24

240

康复治疗学部、理学部(含英语)、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系、人文与管理学系

2

24

240

合计

8

96

960


三、评选条件

(一)大学生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政治思想坚定,重视思想政治工作,认真学习十九大精神,切实履行科学发展观,不断提高全体学生的政治素质,基本达到了政治坚定、作风过硬、纪律严明、师生信赖的总体工作要求。

2.组织制度健全,队伍管理严格。各类学习、管理制度健全规范,得以实施,形成了长效管理运行机制。内部管理责任制有效运行,奖惩分明,工作积极性得以较大提高。队伍建设扎实有效。

3.队伍团结,工作作风扎实。有较强的大局意识,工作实事求是,雷厉风行,工作开拓创新,坚决执行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不推诿、不拖拉,工作严谨高效,标准高。

4.业务素质过硬,工作成绩显著。全体学生能够高标准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成效显著,得到各级领导和师生的充分肯定。

5.全体学生学习目的明确,态度认真,学风严谨,基本无迟到、早退、旷课等现象,杜绝作弊。全班平均成绩在本系、部中位于前三分之一。

6.全体学生具有良好的文明素质,尊敬师长,团结友爱,文明礼貌,爱护公物,节约水、电、粮食,不吸烟、不酗酒,宿舍干净整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二)大学生文明馆舍评选条件

1.全体学生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上好“两课”,积极参加学院、系、部组织的各项政治活动。

2.严格落实各项共建文明城市工作制度,共建工作作用明显。

3.能够充分发挥模范作用,严格遵守学院学生住宿管理相关规定,宿舍内务干净整洁,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4.宿舍成员团结协作、礼貌待人,师生反映好。

(三)大学生文明之星评选条件

1.带头学习提高,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参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2.带头争创佳绩,主动融入共建文明城市工作中;

3.带头服务师生,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积极参与志愿服务,为师生办实事、解难题;

4.带头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发挥好表率作用;

5.带头弘扬正气,敢于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敢于反对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

6.带头遵守学院学生住宿管理相关规定,个人物品摆放整齐,宿舍干净整洁,与同学文明交往,和睦相处。

四、评选办法

1.先进集体、文明馆舍和文明之星评选按照民主与集中相结合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民主测评的方式进行。

2.各系、部组织师生对申报集体及个人进行测评,并于10月23日下午5:00前将各先进典型汇总表及申请表(纸质、电子)交至学生工作处。

3.10月24日-25日,学生工作处组织师生对申报集体及个人进行复查,确定最终上报名单。

4.各系、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切实将本年度评选工作做实做好,并充分抓住评选这一有力契机,激励集体和个人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推动共建文明城市工作不断走上新的台阶。

5.联系人:芮珏,电话:80689569。


    附件1:大学生先进集体、文明馆舍和文明之星申报表.docx

附件2:大学生先进集体、文明馆舍和文明之星汇总表.docx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学生工作处

2019年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