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团省委下发《关于表彰2017 年度江苏省大中专学校
“魅力团支书”、“活力团支部”的决定》,我院2015级临床2班团支部荣获“活力团支部”称号,2015级临床2班团支书潘文同学荣获“魅力团支书”称号。
团省委开展“魅力团支书”、“活力团支部”评选表彰,旨在贯彻落实《共青团中央改革方案》有关精神,巩固基层团支部主阵地,扎实推进院校基层团支部“活力提升”工程向纵深实施,激发基层团支部活力,锤炼基层团干部队伍,促进大中专学校团组织实践育人的载体和形式不断创新,进一步提升全省学校共青团工作整体水平。


(图文:钟慧/供稿:团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