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05-15      访问次数: 1111

各年级:  

  根据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国家开发银行江苏省分行《关于印发2015年江苏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指引的通知》(苏教助中心〔2015〕7号)精神,我院江苏籍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工作开始进行。具体要求如下:

  一、贷款对象

  我院非毕业班且生源地为江苏籍的在校学生(外省学生贷款回原籍办理,不在本校申请)。

  二、贷款额度

  根据省教育厅文件要求,从今年起,省教育厅不再下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额度,各年级按“应贷尽贷”原则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规定,参照往年实际贷款需求,合理确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规模。学生可根据本人家庭经济困难程度确定具体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8000元。

  往年办理过助学贷款今年继续办理贷款的学生5月18日之前需要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系统上填写“续贷声明”, 认真总结陈述一年来的思想、学习进步情况,提交续贷申请(150-200字)(注:新增贷款学生无需完成此项)。

   具体操作办法如下: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系统网址https://sls.cdb.com.cn/,使用身份证号登录,初始密码为八位生日数字(如“19890101”),如果密码丢失可致电助学贷款系统服务热线95593重置密码,登录后在“贷款申请”里点击“新增”,即出现“续贷声明”填写窗口,连同基本信息填写完毕后点击“提交”按键。

  三、流程安排

  1. 名单初审 各年级做好宣传组织工作,参照往年实际贷款需求,确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规模,做好名单初审工作。

  2. 年级申报 各年级对学生贷款资格初审后,将学生贷款信息通过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网址:http://202.119.175.107/infoms)“资助业务—生源地贷款申请受理”中进行上报,务必保证系统录入学生贷款信息准确,严格做好学生信息保密工作。申报截止时间5月22日

  3. 学院申报 学生工作办公室完成各年级上报材料的审核,并上报省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 材料打印 省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审核通过后,各年级可以通过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下载并打印贷款证明和贷款申请审批表,汇总后到学生工作办公室盖章,于学生暑假离校前下发给申请贷款学生并提醒学生务必回生源地县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贷款。

  5. 贷款办理 暑假期间,学生持贷款证明、贷款申请审批表、学生证、身份证等材料,与家长共同到户籍所在地的县(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贷款,领取贷款回执。

  6. 回执受理 开学初,各年级将学生贷款回执收齐,统一进行国开行系统回执录入信息确认,完成贷款申请手续。

  三、相关事项

  1.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是国家和政府完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对困难学生进行帮扶的重要举措,请各年级高度重视并做好落实工作,申请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学生家庭实际情况,认真审核,严格把关。

  2. 各年级系统录入信息务必要准确无误,否则影响学生贷款申请。要加强教育,确保学生填写续贷声明内容客观真实、积极向上。

  3. 如有外省籍学生欲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可由学生本人先向当地经办部门(县教育局)咨询相关事宜,学生工作办公室将协助办理。

  4. 贷款咨询:学生工作办公室,0518-80689786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操作办法

  2.《江苏省生源地助学贷款信息录入注意事项》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5年5月12日

  附件1:《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操作办法

  1.《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202.119.175.107/infoms

  2.用户名及密码提供给各年级,请妥善保管。

  3.登录后点击“系统管理”下的“专业维护”,核对专业是否齐全,可根据专业情况进行添加。

  4.点击“生源地贷款”下的“学院登记预申请”,进入贷款学生信息录入过程,点击“新增”进入学生信息录入界面,录入过程中可以使用“新增”、“修改”、“删除”。注意核对所录入的信息,以防有误,影响最终审核。所有学生的信息都录入完毕并确认无误后,点击“上报高校审核”,等待高校及省教育厅审核结果。

  5.如有其它疑问,请与学生工作办公室联系,电话0518-80689786.

    附件2: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录入注意事项

    为规范各年级的贷款需求信息录入数据,提高工作效率,现就系统录入时需要注意的问题提示如下:

    1、信息采集表中的所有信息都必须填写完整、准确、规范,不得留有空白。

    2、借款人的身份证号、姓名、学号等必须要认真核对准确;借款人的移动电话、宿舍电话原则上要求必须填写。

    3、借款人的通讯地址填家庭详细地址,不能填学校的地址。入学前户籍和家庭详细地址必须填写完整,格式为:江苏省xx市xx县(市、区)xx乡镇(街道)xx村(居委会)xx组(号)。家庭详细地址的文字必须准确,否则会影响学生贷款。

    4、共同借款人:只有在申请学生的父母双方均已去世的情况下,才可以由其他60岁以下、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直系亲属担任共同借款人,否则,共同借款人必须是父母中的一方。

    5、共同借款的工作单位:有工作单位的填单位名称,无工作单位的填家庭详细地址。

    6、家庭电话、共同借款人的手机必须填写准确。

    7、入学年月必须与学号显示的入学时间一致。

    8、申请原因必须是在系统内选择,申请学年必须是2015-2016学年。

    9、申请贷款金额最高为8000元,且必须是100的整数倍。

    10、申请期限的计算方法为:14级最长为13年,13级最长为12年。

    11、代理机构、代理结算点、账户名、账号不填写。12、必须要等到年级所有学生的申请信息均录入完毕并认真核对后,再提交学院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