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辅导员工作研究委员会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7-09      访问次数: 1510

各系、部学生工作办公室:

为深入学习研究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把全国全省教育大会、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精神学习贯彻引向深入,引导和支持全省高校学生工作人员以江苏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和学生工作中的现实问题研究为主攻方向,进一步提升我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质量,现就做好2019年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辅导员工作研究委员会专项课题(以下简称专项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全院专职学生工作人员

二、申报条件

1.课题申报人应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学术道德,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能独立开展和组织研究工作。

2.每人作为项目申报人限申报1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2016年专项课题已办理延期申请且未结题者,2017年及2018年专项课题未结题者不得申报。

三、课题类别、经费资助和研究周期

2019年专项课题拟设重点项目15项,每项资助10000元;拟设一般项目30项,每项资助5000元;另视情况设立部分指导项目。专项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从公布立项之日起算)。我院申报名额为2,将根据申报情况评审推荐。

四、申报要求

1.选题可参照《2019年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辅导员工作研究委员会专项课题指南》(附件1)提出的重点研究方向,根据当前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学生管理的新形势,结合辅导员工作职责,自拟题目申报。

2.课题必须结合江苏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实际,重点研究实践问题,力求推动实际工作并凝练一定的理论经验。鼓励跨学校、跨专业背景的辅导员联合申报,发挥群体优势开展研究。申报内容应具有原创性,不得与其他已获批课题申请书内容雷同。

五、申报程序和有关要求

申报人按要求认真填写《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辅导员工作研究委员会专项课题申请书》(附件2,以下简称《申请书》)及《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辅导员工作研究委员会专项课题论证活页》(附件3,以下简称《活页》),各单位认真组织初审,初审通过的申请书须签署学工处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于10月25日前,将《申请书》《活页》纸质版一式三份和《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辅导员工作研究委员会专项课题申报情况一览表》(附件4)纸质版一份,交至学工处8栋公寓111办公室,电子版发送邮箱kdxgb@njmu.edu.cn。

六、课题管理

1.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辅导员工作研究委员会将组织专项课题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课题结题后按实际支出予以报销,总额不得超过资助金额。不能按期结项的课题,将予以撤销,相应经费转入下一年度课题总经费。

2.结题时,重点项目负责人应以第一作者至少发表2篇核心期刊(全国中文核心期刊或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论文或1篇CSSCI(含扩展版)期刊论文;一般项目负责人应以第一作者至少发表1篇核心期刊论文;指导项目负责人应以第一作者在省级以上公开刊物至少发表论文1篇。所有论文必须标注“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辅导员工作研究委员会专项课题”及项目号,论文内容应与课题研究密切相关。核心期刊及CSSCI期刊认定以发表当年最新版本为准。

请各系、部学生工作办公室认真组织申报工作,通过课题研究有力推进我院辅导员队伍建设的职业化、专业化,全面提升我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理论水平和实践效果。

 

    联系人:殷颢文、赵丹

附件1:2019年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辅导员工作研究委员会专项课题指南.docx

附件2: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辅导员工作研究委员会专项课题申请书.doc

附件3: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辅导员工作研究委员会专项课题论证活页.doc

附件4:2019年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辅导员工作研究委员会专项课题申报情况一览表.xlsx

  

  学生工作处

 2019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