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刘一麟奖学金”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 2015-10-12      访问次数: 388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

“刘一麟奖学金”实施办法

 

 “刘一麟奖学金”由附属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出资,其宗旨是奖励品学兼优、有志服务社会的学生,激励他们刻苦学习、立志成才、全面发展。

第一条  评选对象及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规范”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在学生中具有典型的示范作用。

二、学习勤奋,成绩优秀,有较强的思考能力和钻研能力。该学年获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奖,综合素质测评名列前茅。

三、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及公益活动,具有社会责任感和正义感,乐于帮助他人。

第二条  评选办法和程序

一、个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如实填写申请表。

二、由年级办公室审核评选资格并上报。

三、学生工作办公室组织评审、公示,发文表彰。

第三条  评选内容和奖励

一、“刘一麟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4000元人民币。

二、该奖学金每年11月份评定一次,12月份举行颁奖仪式,颁发奖金和荣誉证书。

第四条  其他

该实施办法由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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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一麟助学金”实施办法

 

 “刘一麟助学金”由附属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出资设立,其宗旨是资助贫困有志学生,努力帮助家庭经济困难、有志研究医学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激励他们刻苦学习,拼搏进取,为社会做贡献。

第一条  评选对象及条件

助学金申请者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二、学习勤奋,生活俭朴

三、品行端正,诚实有志

四、家庭困难,自强努力

第二条  评选办法和程序

一、个人提出申请并如实填写申请表;

二、各年级进行初审和推荐;

三、学生工作办公室审核、公示

第三条  评选内容和资助

一、助学金每年10月份评定一次。

二、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人2000元人民币。

第四条  其他

该实施办法由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