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学生宿舍使用电脑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 2015-10-12      访问次数: 463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学生宿舍

使用电脑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对学生宿舍电脑的管理,加强我院学风建设,对个人电脑的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促使学生正确使用电脑,作出如下规定:

一、学生宿舍是集体宿舍,个人行为必须服从集体行为。

二、大一学生宿舍不允许安装个人电脑。

三、大一以上年级学生在宿舍安装个人电脑,必须经所在宿舍成员同意,具有申请资格的学生向年级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康达学院学生电脑使用审批表》和《康达学院学生宿舍使用个人电脑承诺书》,并有年级老师、家长签字、宿舍成员认可,经学院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在宿舍安装和使用电脑。

个人申请宿舍使用电脑的资格:

上一学期,申请人没有课程不及格情况;

上一学期,宿舍成员没有受处分情况;

宿舍成员上一学期累计未达四门次课程不及格的;

有以下情况者,取消个人宿舍使用电脑的资格:

1、使用电脑后学期内,申请人有不及格情况;

2、使用电脑后学期内,宿舍成员有受处分情况;

3、宿舍成员使用电脑后学期内累计达四门次以上课程不及格的;

4、使用电脑后学期内成绩下滑明显者;

5、其他违规情况。

四、学院各年办建立电脑使用者档案,对电脑使用情况进行必要的监督和管理。 各年级组建一支由年级老师、学生党员、学生会成员组成的督察小组,不定期地对各电脑使用情况作检查。

五、 电脑使用者应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得影响同宿舍同学的学习生活和休息,晚十二点前必须关机休息。

六、 电脑使用者自觉抵制含不健康、反动的内容,严禁安装观看传播反动、淫秽图片、影碟等。违反者学院将收管其使用的电脑,并根据国家和学院有关规定追究其个人责任。

七、使用电脑的宿舍必须保证能规范使用,合理放置,不得占用他人桌椅,如与宿舍成员因电脑问题发生争吵、打架等破坏团结的现象,学院将视情节给予警告或警告以上处分。

八、  学生在宿舍内安装电脑,必须加强防盗措施,如注意锁门等。否则发生电脑失窃,其后果由学生自负。

九、 使用电脑的宿舍必须遵守宿舍安全用电规定。因使用个人电脑增用电量,原则上由电脑使用人承担超出的用电费用,或者由全体宿舍成员商定。

十、 每学期各班电脑的使用情况作为评选先进班级、五四红旗团支部的参考依据。